1.地理科學,地理學,自然地理學,人文地理學,地圖學與地理信息系統,地理課程與教學論,環境保護與修復,土地利用管理,學科教學(地理),土地資源管理,地理學科教學論相關專業,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;
2.遵守憲法和法律,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;
3.有較強的專業理論功底和實踐能力,能夠適應崗位需要,具備崗位所需的綜合素質、專業或技能條件;
4.具備與所應聘崗位相符的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證書;
5.普通話二級乙等及其以上等級;
6.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;
7.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;
8.具備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;
9.工資及待遇:
(1)基礎工資待遇:與本縣在編教師同等待遇,繳納五險一金;
(2)學??己斯べY;
(3)班主任津貼,每年20000元;
(4)甲方建有教師公寓、食堂,可為乙方提供食宿。